非遗申报指南
  •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请指南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

  •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请指南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

  • 国家非遗代表性项目申请指南

    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 联合国科教文项目申报指南

    审查机构将向委员会提出建议,以便其做出决定。委员会每年应更换四分之一的审查机构成员。秘书处应至迟于委员会届会开幕三个月之前,将待补空缺职位通知各选举组的缔约国。关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每项审查应评估遗产项目的存续力以及保护计划的可行性和充分度。相关缔约国应得到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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